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3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08 - 10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九人参加会议,以传真或邮件方式收到了会议文件并进行了认真的审阅。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担保的议案》。
美都经贸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经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清河闸弄35号叶青苑38幢,法定代表人孟勇明,主要经营 业务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纺织品、百货、汽车的销售,售后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等。美都经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目前拥有其90%的股权。
因美都经贸业务发展需要,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延安支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美都经贸向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延安支行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进行担保,并以公司持有的湖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的股权予以质押,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与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本次为美都经贸提供担保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且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相关程序和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