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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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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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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3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8—002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6日9时30分在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15人,实到14人,翦迪岸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委托刘平春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权利。

      会议由刘平春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二、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7年度本公司合并实现净利润750,370,522.2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7,667,167.69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9,766,716.7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0,024,408.22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2006年度利润233,353,100.82元,200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54,571,758.32元。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10,544,06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

      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01,425,134.49元,现金分红比例为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8%。

      三、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200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决议;

      同意公司2008-200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48亿元人民币;

      四、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决议;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合计金额为24.6亿元人民币,其中:

      (一)为东部华侨城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二)为北京华侨城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

      (三)为上海华侨城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2.5亿元人民币;

      (四)为云南华侨城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2.1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能有效支持重点项目的建设,使之尽快为公司实现利润。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为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决议;

      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长沙世界之窗提供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担保额度。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世界之窗”)拟向银行申请2008年度贷款。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长沙世界之窗提供贷款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沙世界之窗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本公司持有25%的股权。截至2007年12月31日, 该公司总资产22,3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1%。法定代表人魏文彬,注册地址为长沙市浏阳河大桥东,经营范围:长沙世界之窗旅游景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为长沙世界之窗2008年度贷款提供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长沙世界之窗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拥有25%的股权。本次贷款资金是为支持长沙世界之窗流动资金周转,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额度。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能有效支持参股公司的健康发展,董事会关于本次担保额度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五)截至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0,733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25%。

      七、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议;

      同意公司2008年与各主要关联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交易总额预计为3,000万元左右。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参加本次会议的5名关联董事刘平春、任克雷、郑凡、陈剑和翦迪岸回避了对本提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详见《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2008—006)》。

      八、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的决议;

      九、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决议;

      十、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决议;

      十一、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十二、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十三、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经营班子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决议;

      十四、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公司决定于2008年3月28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8-005)》。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8—003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6日16时在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4人,监事王如泉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欧阳建昕代为出席并行使权利。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董亚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并形成以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编制和审批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8—005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3月28日(星期五)9时30分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洲际大酒店

      (三)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

      (六)出席对象:

      1、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15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3、《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8、《关于制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除第10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外,其他议案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批准。

      (二)披露情况: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08年3月25至27日9时至12时、14时至18时。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三层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053)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 郭金 陈兰

      联系电话:0755-26936076     26935265

      传真号码:0755-26600517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是                 否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08—006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在2008年度进行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方面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在2008年度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一)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

      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特区华侨城水电公司购买水电1,200万元左右。

      (二)接受劳务

      1、支付商标使用费

      “华侨城”商标由华侨城集团公司注册并拥有,根据本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华侨城集团公司许可本公司(含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使用注册商标,2008年预计支付商标使用费50万元。

      2、支付租金

      (1)根据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008年公司预计租用该公司办公楼一年,预计支付租金165万元。

      (2)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经营场地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该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2008年预计支付租赁费742万元。

      (三)提供劳务

      根据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将原欢乐谷青年旅馆房产出租给其使用,2008年预计收取110万元租赁费。

      根据公司之子公司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小武基北路的维吉奥商业广场北区楼宇出租给其使用,2008年预计收取640万元租赁费。

      三、关联交易金额

      2008年与各主要关联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000万元左右。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政府指定价和协议价两种定价原则。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按照协议价定价。

      五、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2008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5名关联董事刘平春、任克雷、郑凡、陈剑和翦迪岸回避了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08年度拟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认为:

      公司2008年度拟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和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经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了认可意见。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性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