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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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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召开关键在于合法
    2008年03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周晓同志:

      某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仅有18人参加,除却大股东代表之外,其他参会代表持有公司22%左右的份额,因此,会议上也是基本上由大股东说了算,这样的走过场会议有意义吗?我觉得不开还可节省律师费,是不是更好?

      长春 刘先生

      刘先生:

      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不能不开,这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法律行为。股东不参加股东大会是弃权行为,公司并没有责任。公司只要事先在合法的期限内发布了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履行了通知义务,且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做出符合法定程序,那么就是合法的。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