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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超150万将负刑责
吴晓灵:私募监管应写入基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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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私募监管应写入基金法
2008年03月10日 来源:
上海证券报
作者:
昨日,从央行副行长转变为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的吴晓灵,在走马上任3天后,就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货币政策、人民币升值压力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相关报道详见封二 本报记者 史丽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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