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8年3月7日
3、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8年3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8、审议《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
9、审议《正(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与发放办法》;
1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1 元;
(3)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 万股〔最终数量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4)发行对象: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A 股股票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行方式:本次增发采取网下和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增发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以一定比例优先认购,具体配售比例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7)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拟通过本次增发新股募集不超过80,396万元,用于投资以下五个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① 新建3万套汽车空气悬挂总成生产线工程;
② 对控股子公司——重庆红岩长力汽车弹簧有限公司增资,实施汽车空气悬挂技术改造;
③ 焦化厂干熄焦工程;
④ 3#、4#高炉煤气余压透平发电工程;
⑤ 补充流动资金
(9)增发议案决议有效期:本次增发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为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公司以2007年12 月31日为基准日,将基准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扣除经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东利润分配数额后,基准日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与基准日后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为:如本次发行在2008 年内完成,则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如本次发行未能在2008年内完成,则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由股东大会另行决定。
13.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14.审议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顺利的完成公司本次增发股票的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关于本次增发社会公众股(A 股)发行、上市的有关事宜。提请授权范围为:
(1)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申报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具体决定本次公司股票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比例等;
(2)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变更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量变化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
(3)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及股本结构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并负责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全权办理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
(5)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增发和募集资金项目所需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
(6)监管层对于增发新股有新的规定,可根据新规定对增发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增发新股事宜;
(7)增发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上市流通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增发新股的其他有关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08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题,均以网络投票或现场投票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联系电话:0791-8392377 公司传真:0791-8386926
邮政编码:330012 联 系 人:刘利利
5、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6、会议时间为半天,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0日
附件1:
一、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向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 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 数量 | 说明 |
738507 | 长力投票 | 33 | A股 |
2、表决议案
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元) |
1 |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 | 《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3 | 《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
4 | 《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5 | 《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6 | 《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6.00 |
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7.00 |
8 |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 | 8.00 |
9 | 《正(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与发放办法》 | 9.00 |
1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议案》 | 12.00 |
(1) | 发行股票种类 | 12.01 |
(2) | 发行股票面值 | 12.02 |
(3) | 发行数量 | 12.03 |
(4) | 发行对象 | 12.04 |
(5) | 发行方式 | 12.05 |
(6)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12.06 |
(7) | 发行价格 | 12.07 |
(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2.08 |
(9) | 增发议案决议有效期 | 12.09 |
(10) | 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 12.10 |
13 | 《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 13.00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相关事宜的议案》 | 14.00 |
(1) | 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申报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具体决定本次公司股票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比例等; | 14.01 |
(2) | 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变更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量变化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 | 14.02 |
(3) | 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及股本结构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并负责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14.03 |
(4) | 全权办理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 | 14.04 |
(5) | 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增发和募集资金项目所需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 | 14.05 |
(6) | 如监管层对于增发新股有新的规定,可根据新规定对增发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增发新股事宜; | 14.06 |
(7) | 增发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上市流通等事宜; | 14.07 |
(8) |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增发新股的其他有关事项; | 14.08 |
(9) |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14.09 |
15 | 总议案 | 99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代表意见 |
738507 | 买入 | 1.00元 | 1股 | 同意 |
738507 | 买入 | 1.00元 | 2股 | 反对 |
738507 | 买入 | 1.00元 | 3股 | 弃权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注:对于总议案15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对于议案1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2.00 元代表对议案1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2.01 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1);12.02 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四、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凭截止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有效证件进入会场;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请登陆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4、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2:
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4 | 《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5 | 《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6 | 《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8 |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 | |||
9 | 《正(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与发放办法》 | |||
1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增发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议案》 | |||
(1) | 发行股票种类 | |||
(2) | 发行股票面值 | |||
(3) | 发行数量 | |||
(4) | 发行对象 | |||
(5) | 发行方式 | |||
(6)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
(7) | 发行价格 | |||
(8)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9) | 增发股票决议有效期 | |||
(10) | 本次增发完成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 |||
13 | 《关于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 |||
1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 | 全权办理本次增发申报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范围内,具体决定本次公司股票的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比例等; | |||
(2) | 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不变更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量变化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调整; | |||
(3) | 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及股本结构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并负责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4) | 全权办理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项; | |||
(5) | 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增发和募集资金项目所需的重要法律文件和重大合同; | |||
(6) | 如监管层对于增发新股有新的规定,可根据新规定对增发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增发新股事宜; | |||
(7) | 增发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上市流通等事宜; | |||
(8) |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增发新股的其他有关事项; | |||
(9) |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
15 | 总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