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3月10日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二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何享健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3月9日下午15:00—2008年3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6名,代表股份 877,819,8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6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通过现场投票表决15名,代表股份741,121,9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471名,代表股份136,697,9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84%。
四、每项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同意 874,673,4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4%;反对 311,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34,8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2%。
2、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74,650,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4%;反对 311,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57,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
3、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74,652,0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4%;反对 312,4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55,2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
4、审议通过《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874,651,3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4%;反对 311,8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56,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
5、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874,847,7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6%;反对 312,0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659,9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0%。
6、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同意 874,596,1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353,5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70,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
7、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对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对与广东威灵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同意 231,303,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4%;反对 312,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81,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3%;
(2)对与佛山市威奇电工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同意 231,29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4%;反对 312,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86,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3%;
(3)对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同意 231,29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4%;反对 312,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86,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3%;
(4)对与佛山市美的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同意 231,298,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4%;反对 312,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86,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3%;
(5)对与芜湖安得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同意 231,303,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98.64%;反对 312,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81,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3%;
(6)对与佛山市顺德区百年同创塑胶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同意 231,303,6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4%;反对 312,2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81,6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3%。
8、审议通过对《关于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874,625,6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4%;反对 312,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81,7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 874,591,6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376,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51,2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2%。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874,648,7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4%;反对 3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弃权 2,858,3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
11、审议通过《关于运用募集资金投资电冰箱技改扩能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231,326,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5%%;反对 3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58,1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2%。
12、审议通过《关于运用募集资金投资洗衣机工业园二期项目的关联交易议案》
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231,326,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5%;反对 312,67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3%;弃权 2,858,19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2%。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 874,586,2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3,012,6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2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的议案》:
(1)关于发行股票种类,同意 874,511,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2)关于发行股票面值,同意 874,510,9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21,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7,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3)关于发行数量,同意 874,511,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4)关于发行对象,同意 874,519,6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5)关于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同意 874,513,0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55,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5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6)关于发行方式,同意 874,511,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7)关于定价方式,同意 874,511,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8)关于上市地,同意 874,511,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9)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同意 874,511,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10)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同意 874,511,2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19,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11)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同意 874,494,6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2%;反对 3,235,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7%;弃权 8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1%。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1)对募集资金运用之收购合肥荣事达电冰箱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各25%股权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7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7,4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2)对募集资金运用之新建冰箱压缩机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3)对募集资金运用之电冰箱技改扩能子项目,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231,274,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6%;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2%;
(4)对募集资金运用之洗衣机工业园二期子项目,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 231,274,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98.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1.26%;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0.12%;
(5)对募集资金运用之中央空调技改扩能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6)对募集资金运用之新建家用空调越南基地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7)对募集资金运用之家用空调武汉基地扩能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8)对募集资金运用之家用空调顺德基地扩能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9)对募集资金运用之IT数据中心建设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10)对募集资金运用之中央研究院建设子项目,同意 874,586,3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88,2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11)对募集资金运用之补充流动资金子项目,同意 874,596,5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3%%;反对 2,945,1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4%;弃权 278,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3%。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874,618,27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4%;反对 3,044,5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5%;弃权 157,0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学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