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实现监管信息共享
2008年03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黄金滔
⊙本报记者 黄金滔
记者日前在深圳证监局时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深圳证监局主动走访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就深化上市公司综合监管机制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对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监管协作进行交流。
深圳证监局与深圳银监局将加强对上市银行公司治理、财务和重大事项等方面信息的及时沟通,约定相互抄送必要的监管函件;与深圳保监局约定将加强交流保险行业指标分析和共享上市保险公司监管信息。
此外,为更好地揭示和防范辖区上市公司风险,深圳证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深圳人行的合作,充分发挥人行征信系统对上市公司监管的积极作用。深圳人行将向深圳证监局开放人行深圳信用系统的查询权限,并根据该局需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供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信贷、对外担保及不良信用记录等方面的企业征信系统信息。深圳证监局则将向深圳人行提供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等信息,将其纳入人行征信系统,加大对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违规的威慑力。
据深圳证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在沟通过程中,金融监管部门对完善上市公司监管工作提出了不少建议。例如,深圳银监局建议进一步细化和充实上市银行信息披露内容,深圳人行建议被提名的上市公司高管应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并建议证监部门审查上市公司并购时通过人行征信系统查阅收购方债务情况和清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