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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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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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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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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八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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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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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年03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8-04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于2008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关于2007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原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接到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有关事项的沟通函》(以下简称“《沟通函》”)。根据《沟通函》所告知的内容,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两家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12月12日合并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2007年年度审计报告将以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名义出具。

    鉴于以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改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并由其承继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工作。

    二、同意公司关于南市发电厂应中国2010上海世博会规划要求进行拆迁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08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属南市发电厂应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规划要求进行拆迁的公告》。

    三、同意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会议时间:2008年3月27日(周四)上午9时

    会议期限:半天。

    (二)会议地点:上海久事大厦30层会议中心

    上海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近东门路)。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关于同江苏盐城市人民政府合作重组江苏八菱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提高为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2007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08年3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样式附后)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08年3月21日

    上午9时—11时30分

    下午13时30分—16时30分

    2.登记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近东门路) 上海久事大厦30层会议中心

    3.登记手续:凡符合参会资格的股东请持个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证明前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未能在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以及上海市以外的股东,可在填妥《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样式附后)之后,在会议登记截止日前同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以收到方邮戳为准)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4.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并请各位股东不要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5.请各位股东务必准确、清晰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所有信息,以便公司登记及联系、邮寄资料。

    (六)其他事项

    1.根据监管部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有关要求,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金发、池济舟、徐祺琪

    联系电话:021-51171016 传真:021-51171019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268号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00010

    附件:《股东大会登记表》、《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
    姓 名 性别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国家股、法人股股东
    单位名称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拟在会上发言的内容(应与本次大会议题相关)
     
    本人将于2008年3月27日上午9:00前来参加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此告知。

    签字(盖章):             日期:

    股东具体联系方式
    姓 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注:股东在填写以上内容的同时均需同时提供所填信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一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以确认股东资格。按本格式自制、复印均有效。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08-05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南市发电厂应中国2010年

    上海世博会规划要求进行拆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所属南市发电厂位于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以下简称“世博会”)场馆规划建设主要区域内。为确保世博会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上海市政府《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房屋拆迁若干规定》和《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政府关于世博会动迁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本着建设和谐社会和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经与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协商,现就公司所属南市发电厂拆迁等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市发电厂拆迁情况

    1.工作进程

    根据世博会建设项目的进度要求,公司所属南市发电厂共计14.50万千瓦容量的发电机组于2007年9月29日起停止对外供电、供热,并于2007年10月1日起正式退役。

    2007年12月26日,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和公司签署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协议》(以下简称“收购补偿协议”)。

    2.资产处置及人员分流安置情况

    按照收购补偿协议约定,南市发电厂除因世博展览布展需要保留的部分建、构筑物、设备外,其他设备拆除工作由南市发电厂实施和处置。目前,南市发电厂拆除工作正按计划有序的全面推进中,土地将于2008年3月份交付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

    同时,在南市发电厂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中,公司投入了大量的精力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做好政策宣传、岗位设计、员工培训等人员分流安置规划和实施工作,确保员工队伍稳定。

    二、收购补偿情况

    1.《收购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甲方: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

    协议乙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协议收购及补偿范围:南市发电厂面积约为7.77万平方米的出让地块土地使用权补偿;以及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设备处置、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等其他补偿。

    收购补偿款总金额:根据《收购补偿协议》的约定,经上海富申国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依据《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房屋拆迁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南市发电厂土地及地上房屋以及甲方应当补偿的其他费用进行评估后,南市发电厂拆迁补偿费用总计为人民币9.5亿元。

    2.收购补偿款项到位情况

    根据世博会项目建设进度和我公司对南市发电厂进行设备处置、人员分流安置等实际情况,截至2008年1月31日,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已累计向我公司支付了收购补偿款项共计人民币7.5亿元;剩余2亿元收购补偿款项,将按照《收购补偿协议》的约定,待我公司向上海世博土地储备中心交付南市发电厂全部收购地块后再支付。

    3.收购补偿款的主要用途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厂址企事业单位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4】35号文件)及有关法规、规定,安排好收购补偿款项的支出,确保收支平衡。主要用途有:

    1)用于补偿南市发电厂因世博会动迁而形成的资产损失和停产停业损失等;

    2)用于废旧设备处置以及无法恢复的建筑、场所的异地再建或租赁;

    3)用于内部资源整合,外部拓展,创造再就业项目和岗位;

    4)用于符合国家以及地方政府政策规定的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5)用于符合世博会动迁政策规定的其他用途。

    三、南市发电厂拆迁对公司的影响

    首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有关世博会动迁补偿资金使用、财务处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补偿资金的收支不影响企业当期损益。补偿资金的使用要遵循专款专用、维护稳定、确保按时拆迁交地的原则,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及释放土地和房屋他项权利等。

    其次,南市发电厂拆迁,使公司权益装机容量减少了14.5万千瓦,相对公司目前存量500多万千瓦权益装机规模以及公司目前和今后几年快速发展的趋势,影响不大。

    第三,公司将通过合理整合内部资源,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努力创造就业空间,切实做好人员分流安置工作,维护员工队伍的稳定,确保补偿资金的收支平衡。

    因此,南市发电厂拆迁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南市发电厂拆迁是公司积极配合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筹办的重要工作,虽然南市发电厂拆迁使公司面临人员分流安置的重任,但公司有信心在国家、上海市政府、社会各界和股东的支持下,抓住机遇,进一步加快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尽公司之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