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售期间,各地投资者可以拨打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66045522,咨询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或访问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站www.txsec.com,进行相关查询。
31)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可以在齐鲁证券以下32个城市的107家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及其他业务:
上海、深圳、北京、天津、广州、福州、沈阳、大连、武汉、杭州、厦门、温州、慈溪、绍兴、吉林、青岛、济南、烟台、威海、淄博、东营、潍坊、临沂、日照、泰安、济宁、枣庄、聊城、菏泽、德州、滨州、莱芜。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齐鲁证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3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省市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上海、北京、武汉、深圳、重庆、成都、杭州、海南、南京、哈尔滨、牡丹江、沈阳、大连、天津、郑州、广州、江西。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网址:www.bocichina.com.cn
3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25个主要城市的5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等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玉林。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34)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开放式基金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ewww.com.cn
3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27个网点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营业网点:
营销管理总部、深圳振华路第一营业部、深圳振华路第二营业部、深圳东园路营业部、北京阜成门北大街营业部、北京中关村大街营业部、上海宣化路营业部、上海东大名路营业部、成都江汉路营业部、海口龙昆北路营业部、西安沣镐路营业部 、武汉江汉北路营业部 、重庆前进路营业部、青岛台东一路营业部、昆明西昌路营业部 、南昌福州路营业部、沈阳和平北大街营业部 、南宁民族大道营业部、南京广州路营业部、长沙五一中路营业部、大连水仙街营业部、苏州吴中东路营业部、广州天河北路营业部、杭州文华路营业部、首都机场服务部、宝安服务部、郑州健康路营业部等。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cc168.com.cn
3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等业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兴业证券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70个城市1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等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7 公司网站:www.gf.com.cn
C、其他代销机构:
在募集期间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8、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在上述期间,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发售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总份额达到2亿份以上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低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可依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停止发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资并办理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本基金合同生效。
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9、 基金认购费率
(1)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2% |
1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 | 1.0% |
2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 | 0.6% |
500万元以上(含) | 1000元/笔 |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认购份额的计算
A.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B.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2.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C.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0.46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1+1.2%)=988.14
认购费用=1000-988.14=11.86
认购份数=(988.14+0.46)/1.00=988.6
即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交纳认购费,则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一共可以得到988.6份基金份额。
(3)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产生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不收取利息折份额的认购费用。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2、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5,000元。
3、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含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认购申请。
4、募集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其中机构投资者需在其首次办理开户和认购的销售网点办理重复认购。
5、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或直销中心)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认购网点查询。
6、如当日基金募集规模达到规模上限,则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当日认购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认购申请视为无效认购。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认购费)以上的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直销中心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3月17日起至2008年4月17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中心,并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d、如有授权经办人,则还须提供:
①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一起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或客户本人和授权经办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后,授权经办人持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直销中心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注:其中c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下述任意一家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建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10016529610500026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乳山路支行
工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100120291902580433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农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03492300040005121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招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0892966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4330200001834600001350
开户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农行(北京):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专户
帐 号:11050401040005620
开户行:农行北京海淀区支行红联东村分理处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b、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8年4月17日16:00 前到账;
c、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d、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a、填妥并签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b、本人或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授权情况下);
d、开户确认书(若开户同时办理可不必提供);
e、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
(2)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3)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申请之日起2日内在每日交易结束前(16:00)将认购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否则该次认购基金的申请无效;如2日内资金到账,则以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
(4)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8年4月17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华夏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
(1)开户时间: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9:00-15:00 (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地点:华夏银行指定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网点;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b、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开户申请接受后,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华夏银行指定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2008年3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9:00-15:00 (周六、周日不休息),个人投资者携带以下材料到华夏银行指定的代销“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
(2)华夏银行借记卡;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华夏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有关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华夏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借记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在华夏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三)、其他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年3月17日起至2008年4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
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资料;
③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网上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适用对象
兴业银行借记卡持有人、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持有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持有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持有人、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持有人、中信银行借记卡持有人及中国银联CD卡持卡人。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08 年3月17日至2008 年4月17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小时服务。
3、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上的《网上交易业务指南》和《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2)从未开通过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持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兴业银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卡、光大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及中国银联CD卡直接登录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cfund.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登录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
(3)已经开通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东吴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4、注意事项
(1)网上交易目前仅限个人投资者。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东吴管理有限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兴业银行客服电话:95561
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
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上海浦发发展银行客服电话:95528
中国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中信银行客服电话:95558
中国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52504520
(六)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当地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华夏银行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其他代销机构网点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认购费)以上的机构投资者,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直销中心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 年3月17日至2008 年4月17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8)《印鉴卡》一式三份。
(2) 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下述任意一家直销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如下:
建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100165296105000261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乳山路支行
工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1001202919025804337
开户行: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农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03492300040005121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招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6089296610003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华夏银行(上海)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 号:4330200001834600001350
开户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农行(北京):
户 名: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专户
帐 号:11050401040005620
开户行:农行北京海淀区支行红联东村分理处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名称;
2)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8年4月17日16:00前到账;
3)投资者申请的认购金额不能超过汇款金额;
4)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办理基金认购手续的投资者须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
2)授权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开户确认书(若开户同时办理可不必提供)
5)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的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等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2)投资者认购时,必须在申请之日起2日内在每日交易结束前(16:00)将认购资金汇至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否则该次认购基金的申请无效;如2日内资金到账,则以到账日为有效申请日。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8年4月17日16: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华夏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1、开户
(1)开户时间:2008 年3月17日至2008 年4月17日9:00~15:00(周六、周日不休息)。
(2)开户地点:华夏银行指定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c、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机构公章);
e、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f、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g、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华夏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华夏银行指定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发售时间:2008 年3月17日至2008 年4月17日。
基金发售日9:00~15:00(周六、周日不休息),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华夏银行指定的代销“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 华夏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华夏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华夏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华夏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客户在华夏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华夏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其他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
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四)通过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各代销证券公司均适用。
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2008 年3月17日至2008 年4月17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
(1)资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已开立资金账户和东吴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可直接认购本基金(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号)。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④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申请表。机构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scfund.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3、若机构投资者在认购基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4、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转换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确认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的退款时间和方式详见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
2、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募集失败。如本基金募集失败,需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基金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验资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金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总份额达到2亿份以上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低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可依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停止发售,并于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9号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
成立日期: 2004年9月2 日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509666
传真: 021-50509884
联系人:徐远征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华夏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 翟鸿祥
电 话:(010)85238422
传真: (010)85238419
联 系 人:郑鹏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徐建平
联系人:徐远征
直销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
网站: 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422
传真:(010)85238419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田耕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016904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人:蒋浩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琳
电话:(010) 67595003
传真:(010)66218888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网址:www.psbc.com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842
联系人: 曹榕
客服电话:95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联系人:朱庆玲
电话:(010)65544256
传真:(010)65541281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秦晓
联系人:兰奇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Frank Neil Newman)
联系人:林雪霏
电话:(0755) 8208888
传真:(0755)82080386
客服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0)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四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吴杰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服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服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8016655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李洋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cn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5183888-86073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
客服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1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19)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2831662
传真:0510-2833321
联系人:袁丽萍
客服电话:0510-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67410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刘军辉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联系人:盛宗凌
客服电话: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23)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om.cn
(24)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网站:www.dfzq.com.cn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李昕
电话:010-65778822-251
传真:010-65778825
客户服务热线:020-96210
网站:www.essences.com.cn
(26)江南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客户服务热线:0791-6768763
网站:www.scstock.com
(27)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胡军
联系人:郭磊
电话:0731-4403360
传真:0731-4403330
客户服务热线::0731-4403343
网站:www.cfzq.com
(2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 号澳柯玛大厦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 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026
联系人:丁韶燕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站:www.zxwt.com.cn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 6881 6000
传真:(021) 6881 8550
联系人:刘晨
客服电话:400-888-8788
网站:www.ebscn.com
(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陈少震
咨询电话:(010)84533151-822或802
网站:www.txsec.com
(3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82024184
传真:0531-82024197
联系人:傅咏梅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唐新宇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网址: www.bocichina.com
(3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黄健
网址: www.newone.com.cn
(34)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 (022)28451861
传真: (022)28451892
联系人:王兆权
客服电话:28455588
网址:www.bhzq.com
(3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3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3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服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