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两会特别报道
  • 6:广告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货币债券
  • A6:期货
  • A7:环球财讯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焦点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汽车周刊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操盘计划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2008 年 3 月 14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B5版:产业·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5版:产业·公司
    气价高涨 粤天然气发电厂停产止亏
    中石化
    首次对澳门输送天然气
    主攻装备制造业 国机集团“华丽转型”
    任洪斌:国机集团年内不会整体上市
    葫芦岛有色集团
    正式加入中冶集团
    电力紧缺
    必和必拓南非铝厂减产12万吨
    南车中标
    上海城轨2号线采购项目
    向社会资本开放 铀矿勘查迈入多元时代
    上海天然气
    主干管网二期工程开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向社会资本开放 铀矿勘查迈入多元时代
    2008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于祥明
      国土资源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铀矿地质勘查工作的若干意见》

      ⊙本报记者 于祥明

      

      记者昨日获悉,国土资源部、国防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铀矿地质勘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我国将有计划地放开铀矿地质勘查市场,逐步形成铀矿地质勘查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铀矿矿业权的流转机制。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铀矿买方垄断市场环境正在打破,这将有利于铀矿勘查多元机制的形成。

      完善铀矿地质勘查工作体系

      《意见》指出,要根据铀矿地质勘查新形势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建立以中国核工业地质局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地质勘查队伍、企业和社会地质勘查队伍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勘查工作体系。

      该《意见》表示,中国核工业地质局在铀矿地质勘查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与此同时支持各类地质勘查队伍积极开展铀矿地质勘查。《意见》表示,地方有能力的地质勘查单位,可以承担国家财政投入的铀矿地质勘查项目,可以作为中国核工业地质局的外协单位,共同完成所承担的铀矿地质勘查项目。

      《意见》还表示,要建立找矿成果激励机制,设立财政奖励基金,对取得铀矿找矿重大突破以及取得重要铀矿地质勘查科研成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构建铀矿勘查多元投入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表示,要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有计划地放开铀矿地质勘查市场,逐步形成铀矿地质勘查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

      特别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进一步理顺铀矿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的流转机制,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允许按规定实行矿业权的有偿使用和流转,逐步推动铀矿勘查开发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意见》表示,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参与和开展所辖区域的铀矿地质勘查工作,增加铀矿地质勘查资金的投入,化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并且,允许社会资本投入铀矿勘查、开发领域,享受勘查、开采权益,逐步形成开放有序的铀矿地质勘查开发新格局。

      另外,《意见》表示,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铀矿地质勘查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铀矿资源区域性远景调查和潜力评价等地质调查工作,重点加强重要成矿区带的铀矿地质勘查。在安排项目时注重发挥地方地质勘查单位的优势和积极性,促进铀矿地质勘查工作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