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莱特原高管劳动合同纠纷案撤诉
2008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见习记者 周鹏峰
⊙本报见习记者 周鹏峰
雪莱特系列诉讼案呈缓和迹象。日前,雪莱特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公司原高管李正辉近日已就起诉公司股东权纠纷一案及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主动提出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其撤回起诉。公司表示,裁定结果对公司利润不构成影响。
据了解,李正辉曾以雪莱特单方面解除与自己的劳动合同关系,侵害了其作为董事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雪莱特违法解除与原告的劳动关系,并要求雪莱特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18.6万元,额外经济补偿金9.3万元,董事津贴2.7万元等。另悉,不久前雪莱特控股股东及董事长柴国生与李正辉股权赠予纠纷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首次公开审理,该案中,柴国生作为赠与人及原告,要求李正辉返还持有的公司股票5223886股、赔偿经济损失17812080.45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