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今日公告称,公司获悉,因借款合同纠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12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2278.26万股股份及孳息,冻结期限自2008年3月12日至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