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8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再次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3月18日13:00时。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金茂宾馆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四、会议审议事项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8、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方案的议案;
9.1 发行股票种类。
9.2 发行股票的面值。
9.3 发行数量。
9.4 发行对象。
9.5 发行方式。
9.6 定价方式。
9.7 募集资金用途。
9.8 决议的有效期: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享有安排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12.1年产45000吨室温硫化硅项目
12.2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
12.3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
上述议案中第6项、第8-12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采取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的起止时间
2008年3月18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挂牌投票代码 | 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596 | 新安投票 | 21 | A股 |
3、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新安股份 | 1 | 《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元 |
新安股份 | 2 | 《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元 |
新安股份 | 3 | 《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 3元 |
新安股份 | 4 | 《2007年度财务报告》 | 4元 |
新安股份 | 5 | 《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元 |
新安股份 | 6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元 |
新安股份 | 7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 7元 |
新安股份 | 8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8元 |
新安股份 | 9 |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 --- |
新安股份 | 9.1 | 发行股票种类 | 9元 |
新安股份 | 9.2 | 发行股票的面值 | 10元 |
新安股份 | 9.3 | 发行数量 | 11元 |
新安股份 | 9.4 | 发行对象 | 12元 |
新安股份 | 9.5 | 发行方式 | 13元 |
新安股份 | 9.6 | 定价方式 | 14元 |
新安股份 | 9.7 | 募集资金用途 | 15元 |
新安股份 | 9.8 |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16元 |
新安股份 | 10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17元 |
新安股份 | 11 | 《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享 有安排的议案》 | 18元 |
新安股份 | 12 | 《关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 --- |
新安股份 | 12.1 | 年产45000吨室温硫化硅项目 | 19元 |
新安股份 | 12.2 | 绿色农药剂型制造项目 | 20元 |
新安股份 | 12.3 | 年产3万吨甲基氯硅烷副产综合利用二期工程项目 | 21元 |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新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票种类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96 | 买入 | 1元 | 1股 |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96 | 买入 | 1元 | 2股 |
(3)、如某投资者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596 | 买入 | 1元 | 3股 |
六、股权登记日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3月13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投票注意事项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