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临2008—028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上市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公司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处于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本次不解除限售。现对公司2008年3月14日刊登的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临:2008-025)作出更正公告如下:
1.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9422000股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股东全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股)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股)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 154,932,000 | 24.61 | 0 | 154932000 |
金林珍 | 10,152,000 | 1.61 | 10,152,000 | 0 |
江苏秋艳(集团)公司 | 9,270,000 | 1.47 | 9,270,000 | 0 |
合 计 | 174,354,000 | 27.70 | 19,422,000 | 154,932,000 |
3. 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54932000 | 0 | 154932000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9270000 | 9270000 | 0 | |
3、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 10152000 | 10152000 | 0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174354000 | 19422000 | 154932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190131120 | 19422000 | 209553120 |
B股 | 264960000 | 0 | 26496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455091120 | 19422000 | 474513120 | |
股份总额 | 629445120 | 0 | 629445120 |
4. 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ST华源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ST华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
至*ST华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12个月之日(即2008年3月19日),*ST华源限售股份持有人金林珍和江苏秋艳(集团)公司的限售承诺将于2008年3月19日履行完毕,其相应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于2008年3月19日解除限售。鉴于限售股份持有人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本保荐人将督促其继续履行就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诺。
*ST华源本次19,422,000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股票简称:*ST华源 *ST华源
B编号:临2008—029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获知,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书[(2008)皖执字第0004号]和[(2008)皖执字第0006号],因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与安徽华皖碳纤维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一案的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15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8年3月13日,冻结期限为两年;因建设银行蚌埠分行诉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600万股限售流通股被轮候冻结,轮候冻结起始日为2008年3月13日,冻结期限为两年。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