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2008年03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8-00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泉城购物广场于2007年7月18日晚因济南特大暴雨而停业,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泉城购物广场已于2007年8月28日重新开业,目前运营平稳。相关事项已披露于2007年7月20日、8月28日和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投保了4000万元的存货保险,包括经销商品、代销商品和供应商寄存在货架下的商品;300万元的现金险;500万元公众责任险。
2008年3月14日,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就“7.18”特大暴雨灾害公司遭受的损失支付21025143.56元赔款。加上2007年8月已经支付的5000000元预付赔款,天安保险山东分公司累计向公司支付保险赔款26025143.56元,此为此次存货保险的最终赔款金额。
应由本公司直接承担损失的经销、代销商品已全额赔付,共计1420万元,其余部分属于供应商寄存的商品,根据保险公司确定的情况赔付给供货商;现金无损失;500万元的公众责任险尚在处理之中。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