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批判
易中天 著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
⊙胡飞雪
帝国制度被辛亥革命推翻已近百年,但中国的现代化的进程却是步履蹒跚。要回答中国的现代化为什么如此充满曲折反复这个问题,需要用现代化的眼光来解读、审视中国的帝国制度和帝国历史。易中天先生的《帝国的终结: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批判》就是朝这个方向努力的一个结果。
在这本《帝国的终结》中,易中天站在古今中外的纵横坐标上,兼容并包诸子百家的精辟史论思想,尤其是他站在现代民主、现代宪政和现代共和思想和制度的前沿,用现代思想解析历史问题。有些疾病,古人也患,比如今人共知的糖尿病,古人曾叫做“消渴症”,对这种病,古人虽也认识到是一种病,但对其发病机理,并不知其所以然。对中国2000余年的帝制也是这样,古人早已认识到它有病,但也仅仅是认识到了它是疑难杂症,而究竟如何来治疗,则几乎无人能开出药方。中国自秦汉以来的两千多年历史,就是治乱循环、兴衰演变,就是不断改朝换代、轮流坐庄,城头变换大王旗、你方唱罢我登场,清人黄宗羲谓之“周期律”,今人谓之“超稳态结构”。帝国制度的这个特点,易中天曾多次论及。
帝国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是官僚集团,在帝国历史上,官僚团伙其实也是载舟之水,也是萧何,帝国制度成败皆在于它,而说到官僚团伙对帝国制度的颠覆,易中天认为,官僚集团的自我膨胀以及追求代理人自身利益最大化是官僚集团无可救药的主要原因:“历代王朝的精兵简政没有一次成功,原因之一就在这里……帝国不得不依仗的官僚集团,就这样成了它的掘墓人。成也官僚败也官僚,这也许就是帝国的宿命?”官僚集团上下其手既骗朝廷,也骗基层地方,之所以得逞,源于社会各权利主体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事实上的不平等、不清晰、不明确,也源于社会各利益主体在拥有知识、信息和资源上的不均衡、不平等、不完整,人的主观原因和物的客观原因混合其间。
从帝国制度在秦始皇手中诞生起,“百代都行秦政治”,但具体的政治操作一直处于变化、演进、调整之中,后人,尤其是当家作主的统治阶层也从未忘记过以史为鉴,不断从过去的历史中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高自己的执政能力。比如西汉认识到暴秦恶政的危害而施行无为而治、与民休养的国策;唐继承并完善、发展隋开创的科举制度;唐纵容军人,酿成安史之乱和藩镇割据,宋则矫枉过正,崇文抑武,对将帅严防死守,又造成军队缺乏效率,最终亡于金、蒙;明亡于宦官之祸、官僚党争、自然灾害、民族矛盾、官民矛盾等,清在这几个方面,显然要好得多,笔者的答案是,清帝国以及帝国制度亡于全球化浪潮。
在分析清帝国以及帝国制度消亡的原因时,不能局限于“宏观叙事”,见物不见人,归罪于帝国制度的原罪,因为这样说容易失偏于空疏,最好还是通过微观叙事,分析具体的人,从具体当事人身上找原因。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认为,推动历史运动的是人民,但某些个人会发挥关键的作用。一个蛤蟆四两力,一些很平凡很弱势的人(如丐帮)有时也会对历史演进产生影响,但不能否认,在权力顶层当家作主的人,往往会发挥决定性、全局性的作用。近些年来,大多数史家公认,世界范围内的近现代化进程始于十六世纪,而中国之所以在五百年来的全球化浪潮中处于落后被动状态,原因或者说责任正可以追溯、追查到明、清两朝的皇帝头上。有明一代,海禁是基本国策,官府不允许沿海居民与外通商贸易。清承明制,虽有放松,但也好不到那里去。中国之融入世界体系地球村,是英国坚船利炮威逼的结果。得到这个结果,包括统治集团在内的大多数中国人都是被动的,很不情愿的,万般无奈的。这样主流的国民心态,决定了帝国制度的终结,也决定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充满坎坷。
本书可圈可点的真知灼见纷呈密集,但也偶见一些奇谈怪论,笔者实难苟同。比如《民主与宪政》一节:“不过,晚清宪政运动的失败,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个个人(如立宪派)或某个团体(如清王室)的失误,而仍应归结为‘限政传统’的阙如。”这种历史决定论大可商榷。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更是具体的人创造的。古人没有创造宪政,决不是后人不创造宪政的理由,如果古人没有创造,后人就也不创造,那就不会有人类历史。不客气地说,晚清宪政运动的失败,正是某些个人或某些团体的错误造成的。慈禧太后死前对她侄女隆裕太后说国家没有在她手中亡掉,不是由于无知,就是想掩饰罪恶,推脱责任。无知是政治人物的通病,推脱责任是他们的行为习惯。帝国制度由秦始皇创建,如果“传统阙如论”可以说得通,那么秦始皇完全可以不推行以郡县制为主要内容的帝国制度,甚或可以进一步说,秦始皇以前的分封制也不会被周公创造出来。
后人干什么,是不能取决于前人干没干过的。2005年10月施行的新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是很有道理的。公司董事长有权有利(年薪几十万司空见惯,愈百万、千万也不鲜见),出了问题把责任推到“公司集体董事会”身上,这没道理,更不公平,所以必须揭掉他们掩人耳目的面纱,把责任落实到个人头上。评价历史,评价历史之功罪是非,也应算个人帐。慈禧太后无才、无德、无知、无能,昧于世界形势,却乾纲独断,她在晚清朝廷大权独揽47年,自定的月(或说日)伙食标准支出是2万两大洋(易先生说清皇室年开支不过三万两,恐怕是轻信了清廷统计局的误导性陈述或清宣传机构的信口开河),修建陵墓加陪葬品愈5000万两白银,浪费民脂民膏社会财富之巨大空前绝后。说晚清宪政运动的失败,不是因为她的无知和颟顸,实在是双锤擂鼓不通不通。
历史是由具体的活生生的人创造出来的,功罪是非皆归于人,如果要追究责任,只能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古人当然不能为后人负责,后人更不能依靠传统混日子,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和任务使命,谁都逃不掉。一代人也应有一代人的创造,如果不能顺应时代要求,该创造而不创造,拒绝承担历史责任,就是无功于当代,有愧于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