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拟向三股东定向增发115亿
2008年03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唐真龙
⊙本报记者 唐真龙
年报显示,截至2007年末,华夏银行资本充足率为8.27%,核心资本充足率为4.30%,虽然达到监管要求,但也只能算是勉强过线。
根据今日公司公告,华夏银行将向首钢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拟募集资金总额约115.6亿元人民币。其中首钢总公司认购3,942,055,839.47元,国家电网公司认购3,706,468,151.02元,德意志银行认购3,909,000,000元。对于发行价和定价方式,公告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公告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主要目的是补充核心资本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改变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仍为首钢总公司。据悉,首钢总公司持有公司股票4.28亿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19%。国家电网公司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票3.42亿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8.15%。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持有公司股票2.95亿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7.02%。
此次定向增发方案仍需过“三道关”。 首先,需要经过华夏银行将于2008年4月2日举行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华夏银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银监会对其入股资格的审批和商务部原则性批复。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银监会和证监会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