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3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2、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西路2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小兰董事长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公告刊登于2008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81人、代表股份109,450,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4.21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06,915,13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3.1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6,915,13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0股。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3人,代表股份2,535,47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242%。
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单位:股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同意比例 |
109,450,606 | 109,105,106 | 335,700 | 9,800 | 99.68% |
表决结果:通过。
五、前十名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情况及投票情况:
表决情况 | ||||||||||
姓名 | 欧敏娣 | 谢放 | 周建强 | 安徽省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童起炜 | 陈陶 | 黄敦深 | 左丽梅 | 赵骏 | 王丽杰 |
投票方式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网络 投票 |
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股) | 811,900 | 456,675 | 394,075 | 200,000 | 57,200 | 49,200 | 43,500 | 42,000 | 41,000 | 40,000 |
1.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反对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反对 | 同意 |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赵雅楠 李欲晓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08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