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暨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2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17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成员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增资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简称“锡山公司”)增资2.5亿元人民币,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3亿元。
锡山公司目前开发的项目为无锡东北塘项目(“锡国土2007-37”号地块)。无锡东北塘项目由本公司于2007年7月27日公开竞得,后交由锡山公司开发建设(详见2007年12月1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无锡东北塘项目预计总建筑面积约130万平方米,由A、B、C三地块组成,目前项目正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其中B地块一期预计在2008年6月开工建设。此次公司增资的2.5亿元人民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4月2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2楼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1)增资无锡锡山栖霞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08年3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所有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议参会登记
(1)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B、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C、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21楼公司证券投资部(210037)
联系电话:025-85600533
传 真:025-85502482
联 系 人:朱宽亮 曹鑫
6、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各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序号(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2、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表决意见:
□赞成 □反对 □弃权
3、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股东帐号: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