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 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送达,并于2008 年3月16日上午10: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董事徐永平、傅学仁、王红英、占磊、谢光国、赵成斌共6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叶清正、陈小东、张黎明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叶清正委托董事傅学仁代为行使表决权,陈小东委托董事王红英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黎明委托独立董事赵成斌代为行使表决权。
因公司董事长职位暂时空缺,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徐永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徐永平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赵成斌先生、独立董事占磊先生、董事徐永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赵成斌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张黎明先生、独立董事赵成斌先生、董事陈小东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委员,并由张黎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薪酬委员会召集人。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张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聘任张伦女士担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张伦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张伦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张伦女士的简历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简 历
张 伦:中国国籍,女,汉族,1955年2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医师、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资格。
曾任成都国营906厂组织部干事、副部长;成都市自来水公司海南分公司副总经理;成都金炜制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伦女士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在上市公司持有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