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3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文生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为更好地整合资源,发展SHOPPINGMALL业态,公司决定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商业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以工商登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08-009号)。
二、通过《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为保证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市泺源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向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市和平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
三、通过《关于公司分公司菏泽银座商城办理续贷业务的议案》:本公司分公司菏泽银座商城经第七届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批准,2006年3月21日在菏泽农村信用社牡丹区支行贷款3000万元,期限为两年,贷款到期日为2008年3月20日(相关决议已披露于2006年3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同意菏泽银座商城在菏泽农村信用社办理上述贷款的续贷手续,期限为三年。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08-009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就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发展SHOPPINGMALL业态,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全面负责开发运营SHOPPINGMALL项目,总出资额为5000万元。
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经过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二、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定名称:山东银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股权结构: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拟定经营范围:商业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以工商登记为准)。
公司拟定注册地点: 济南市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积极引进和发展多种营经业态模式,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该公司的设立符合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坚持多业态并举的策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具体办理关于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