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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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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福建省有关水电项目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公告
    2008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受让方”)于2008年3月17日与福建闽北亿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一)批准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2日通过了《关于受让福建安丰水电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授权公司依法签订有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请查阅2007年3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转让方、受让方简介

      1、转让方:福建闽北亿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在福建省南平市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3500002001280,企业代码:72970903-0,税务登记证号:350702729709030;住所:南平市玉屏山水东路6号;法定代表人:张应标,职务:董事长。

      转让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丰公司”)的66%、出资额1980万元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

      2、受让方: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企)4500001000755,企业代码:19822423-6,税务登记证号:桂国税字450100198224236,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主路北四里6号;法定代表人:杨庆,职务:董事长。受让方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受让安丰公司股权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支付方式

      1、本次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所持有的福建安丰水电有限公司的1980万元的出资额,该出资额占安丰公司注册资本的66%。

      安丰公司系依据中国法律设立、通过了2005年度工商年检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福建省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3507001002039,企业代码:75136467-3,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号:闽国税登字350702751364673号,住所:南平市长富花园沙电楼一层,法定代表人:黄渊旺,职务:董事长。 经营范围:水利发电(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安丰公司完全拥有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境内的建溪流域南平安丰水电站的开发权及全部设计文件、建设批文等资料。

      南平安丰水电站位于南平市上游6公里左右,按电口的可研设计报告已于2004年5月7日通过了福建省经委的审查,该电站是具有日调节性能的径流式水电站,设计装机81MW。福建安丰水电站目前尚处于开工建设前期阶段。

      2、定价原则: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同意。

      3、交易价格: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贰仟陆佰肆拾万元整(¥26,400,000.00元)。

      4、支付方式:受让方以货币方式分两次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二、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于2008年3月18日与泉州亿兴能源投资中心(以下简称:“转让方(A)”)、 福建省集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B)”)签订《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一)批准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2月12日通过了《关于拟受让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受让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的2600万元出资额,该出资额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详情请查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转让方、受让方简介

      1、转让方(A):泉州亿兴能源投资中心

      工商注册号:3505001001797;企业代码:74382880-0;税务登记证号:350524743828802。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兰田乡。法定代表人:黄颖峰。

      转让方(A)持有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人民币)56.75%股权。

      2、 转让方(B):福建省集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3502002006554;企业代码:76175197-6;税务登记证号:350203761751976。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中山街214号;法定代表人:陈买全。

      转让方(B)持有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人民币)43.25%股权。

      3、受让方: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交易的标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支付方式

      1、公司本次收购标的为转让方(A)、转让方(B)所持有的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600万元人民币)56.75%、43.25%股权。

      福建省集兴龙湘水电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完全拥有位于福建省永泰县境内的大樟溪流域龙湘水电站、新店水电站的开发权及已完成的设计文件及建设批文等资料。

      龙湘水电站、新店水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74MW和32MW,目前该两电站正处于开工建设前期阶段。

      2、定价原则: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同意。

      3、交易价格: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为44,500,000元人民币。

      4、支付方式:受让方以货币方式分三次向转让方、受让方共同设立的共管帐户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三、与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政府签订大樟溪流域梯级电站开发合同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3月18日与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永泰县”)就福建省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梯级电站开发事宜达成共识,签订了《大樟溪梯级水电站开发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如下:

      (一)永泰县对公司与龙湘(含洑口)、新店水电站原业主就电站股权转让事宜无异议;

      (二)该电站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淹没补偿等事宜,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并且双方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三)未经永泰县同意, 公司不得擅自转让龙湘(含洑口)、新店水电站开发权,否则,永泰县有权收回开发权。

      (四)永泰县将依法处理大樟溪刘岐、岩前、莒口三级水电站开发权问题,收回开发权后,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优先转让给公司开发。

      (五)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组成工作班子进驻永泰,同时在永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抓紧项目核准,并在核准后3个月之内开工,按期建设完成。非不可抗力和国家政策影响,公司不按上述规定期限建设,永泰县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开发权;永泰县有权要求公司赔偿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在福建省股权收购的完成,将实现公司水电装机容量的持续增长,新增优质水电开发容量近300MW,标志着公司的水电资产由广西、四川的红水河、岷江流域进一步拓展到了福建的闽江流域,有利于公司开拓经济发达的华东电力市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19日

      转债代码:100236       转债简称:桂冠转债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08-01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福建省有关水电项目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