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澄 清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2008年3月14日,财经网刊登题为:“宏盛科技龙长生被捕 牵出中信8亿违规贷款”的报道。报道称我行上海分行因违规贷款,可能导致8亿元贷款损失。本行就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认为财经网有关报道严重失实。
一、传闻简述
2008年3月14日,财经网通过网络新闻模式在其网站刊登了题为:“宏盛科技龙长生被捕 牵出中信8亿违规贷款”的报道。报道中称:“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对中信银行上海分行1.2亿美元(约合8亿多元人民币)信用证贷款逾期未还。中信银行对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授信贷款获批是由时任上海分行行长的谭晓风和西藏路支行行长叶建宏两人拍板决定。”
上述报道中称“牵出中信8亿违规贷款”内容失实,结论不成立。
上述报道中称“对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贷款获批是由时任上海分行行长的谭晓风和西藏路支行行长叶建宏两人拍板决定。”内容失实,结论不成立。
二、澄清声明
本行董事会根据该报道内容相关情况向本行上海分行进行了核实,认为财经网有关报道失实。现就有关事实澄清如下:
1、2007年末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在我行上海分行无信用证垫款,最后一笔信用证于2008年1月2日按期对外支付,上海分行已与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结束了所有业务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未有任何损失。
2、经核实,本行上海分行对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的授信符合流程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
3、《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
3、董事会针对报道传闻的起因、报道传闻内容是否属实、结论是否成立、报道传闻的影响、相关责任人等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的报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