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披露虚假陈述案赔偿进展
2008年03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东方电子今日公告称,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通告称,截至3月18日,青岛中院已经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分三批办理民事诉讼赔偿过户股票29609559股,过户4835人,占原告总数的69.18%。
公司还强调,由于部分已签署《民事调解书》的原告身份及账户资料不全等因素,影响了赔偿股票过户进度,敬请该部分适格原告尽快通过代理律师与青岛中院确认相关资料,以尽早完成相关股票的过户工作。
据了解,截至2005年底,青岛中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东方电子及其他单位、公民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数量为2716件,涉及的股民数量为6989人,涉案标的总额约计442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