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得亨拟撤回“摘星”申请
2008年03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鉴于公司目前尚不具备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ST得亨拟撤回已向上证所提交的“摘星”申请。
2008年2月22日,*ST得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
*ST得亨今日公告称,经董事会认真考虑,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重新对公司现有资产、债务、经营状态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尚不具备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ST得亨认为,公司2007年度仅靠非经常性损益扭亏为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公司2007年度逾期的银行债务达3.72亿元,数额较大;涉诉的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合计总额为59718.29万元,其中15843.29万元已经做出判决,公司败诉。标的额43875万元的工商银行辽源分行诉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案正在审理之中,请求抵押物优先受偿权,尚未判决;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意见,强调意见说明: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6881.45万元,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182.99万元,已不能偿付到期银行债务,虽然公司积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改善措施,仍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ST得亨预计,2008年度,在主营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没有重大转变,公司债务重组没有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2008年公司主营仍将面临继续亏损。
为此,经董事会审议,*ST得亨决定撤回已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撤销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得亨”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制仍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