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保护网上咨询摘录
(上接A1)
三、有关投资者维权方面的问题
1.我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怎么办?
答:证券纠纷是指投资者在与证券商签订了证券买卖代理委托协议后,证券交易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 一旦发生纠纷,首先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要本着相互谅解、实事求是的原则,寻求都能接受的自我解决办法。如果通过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或者你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那么你与券商任何一方均可按照书面的仲裁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书面仲裁协议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
2.我自己对投资不在行,想找一个投资公司来代我炒股,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答:投资者通过民间私募基金炒股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间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机构,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财机构,其业务主体资格存在瑕疵。二是民间私募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订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三是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经理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老鼠仓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善良管理人义务的行为,这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品然律师事务所马辉律师)
3.我看到电视栏目推荐股票,交了6000元咨询费答应保盈利。现在我巨亏,能追回所谓的“咨询费”吗?答:投资咨询机构在收取咨询费前,应当与投资者签署书面咨询合同。因此,如该投资咨询机构向您保证盈利或在未签署书面咨询合同前即向您收取费用,您可先与该公司联系要求其退回咨询费,如对方拒绝退回,您可向当地证监局进行投诉,但应注意保存好书面或语音证据。(品然律师事务所马辉)
4.我购得哈尔滨市一家公司的1万股原始股,当时该公司承诺07年上市,可一直等到现在也没有,我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要回这笔钱?
答:一些不法机构编造上市等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使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购买“原始股”而遭受损失。 广大投资者的证券交易应委托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品然律师事务所马辉律师)
5.我曾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委托一分析师理财,但一个月内操作失误,导致亏损35%后来我不愿再做下去,他全额退了理财费,但我的损失确很严重,我能向他索赔吗?
答:按照法律规定,投资咨询机构不能代客理财,您发生亏损的后果是否自负,则需看合同的具体规定,法律后果尚不确定。(广和律师事务所娄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