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期指套保有望不受3%净资本限制
2008年03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玉海
⊙本报记者 徐玉海
“券商参与股指期货保证金不得超过净资本3%的规定,是针对单方向的做多、做空行为,而已持有股票头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操作有望不受此限制。”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透露。
根据此前证监会向创新类券商和规范类券商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所有未平仓头寸的期货合约实际占用保证金总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此外还规定不允许证券公司开展专门投资于股指期货的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内人士指出,设置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但同时也有分析担心,3%的比例限制能否满足机构对冲风险的需要。而在券商近期与管理层的沟通中,为使未来的股指期货更好地发挥对冲风险的功能,证券公司套保操作将有望不受3%的比例限制。
该人士还指出,未来包括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等新业务的陆续推出,将为券商创造更完善的经营环境。以融资融券为例,将改变目前券商自营“赌市场、赌方向”的简单方式,证券公司在融券时不但可以通过资产组合“做多股票、做空指数”,保持较小的风险敞口,而且还能获得融券业务较为稳定的收益,这对于提高券商交易类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将有重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