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晓冬
一度消失于公众视线的中国科技证券有限公司(下称“中科证券”)破产案和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科信托”)托管案再起波澜。这次背后的主角则是在中国设立代表处已达十年之久的韩国现代证券。
日前,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香港现代信息亚洲有限公司(下称“现代信息”)诉中科证券股东代表诉讼一案。作为韩国现代证券的子公司和北京神州新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神州新龙”)的小股东,现代信息代表神州新龙向中科证券(中科信托的子公司)求偿经济损失约1315万元。
作为韩国最大券商之一,韩国现代证券1998年即在上海设立办事处,而此间中国新兴的股票市场也正处在一波牛市当中。在初期的熟悉市场过后,韩国现代证券开始谋求更大的发展,寻找中国合作伙伴。
据悉,现代证券一直与中科信托积极接触,但囿于中科证券的现实条件,双方转寻渐进合作。2001年3月,中科信托与现代证券旗下子公司现代信息合资成立神州新龙。神州新龙与中科信托同期签订的《系统委托开发合同》显示,神州新龙存在的唯一职责即为中科信托即将成立的证券公司开发证券业务综合平台。双方进一步在合同中约定:中科信托向神州新龙支付的价款为:系统开发完成并正式投入商业运营后,中科信托交易手续费的25%。现代证券“曲线涉足”中国证券市场的意图不言自明。
但自此之后,中国证券市场风云变幻。曾拖跨多家大型券商的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规现象亦击中中科证券。2006年2月,该公司被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托管,并经最终审计严重资不低债,宣布破产。而中科信托虽在剥离证券资产后保留牌照,但一直暂停营业,最终亦被监管机构于去年撤销。现代证券的合资之计事实上已付诸东流。
但尽管如此,上述诉讼却也未必一定发生,某种意义上中国券商的兴衰亦是大环境使然。事实上,双方也曾有过一段不错的合作时光。诉讼材料显示,自2004年7月神州新龙正式交付为中科证券开发的系统后,该系统一直被中科证券使用至2006年7月。期间,神州新龙一直为系统提供维护和升级服务,中科证券也相应支付了部分款项。
引发争议的是,中科证券自2006年7月后重新启用新系统,且不再向神州新龙支付约定的价款,现代信息遂认定自身权益受损。此中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是,中国证券市场已从2005年下半年由熊转牛,再按上述规定比例交纳价款,数额已然不菲,且中科证券认为自己有权利重新选择系统。
诉讼材料显示,中科信托握有神州新龙67%的股份,而中科证券又是中科信托的子公司,因此,神州新龙未曾对中科信托和中科证券追究违约责任。期间,现代信息虽曾书面致函神州新龙要求其采取法律行动,但神州新龙一直未有动作。这遂引发后者小股东——现代信息的不满。
现代信息的代理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赵继明律师指出,对神州新龙而言,存在的唯一理由和目的即是为中科证券提供系统支持。但是中科证券的上述行为,不仅损害了神州新龙的利益,亦令现代信息在其中的利益无法实现。因此,当神州新龙怠于起诉时,依据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小股东现代信息有权代表神州新龙提出诉讼,要求中科证券如数支付应属神州新龙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