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公告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下午1:3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3、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公司会议室(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购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对部分公司所控制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1月3日、2008年3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2、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3月18日(周二)。截止2008年3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四)、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方式: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附件1)
登记时间:2008年3月20日、3月21日(8:30-17:00)
登记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程伟、徐德森、张珊珊
联系电话:0564-3631386、0564-3633648
传真:0564-3631386
邮编:237161
(五)、参加网络投票程序事项
1、本次大会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3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六)、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关于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购买的议案——1
关于为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
关于对部分公司所控制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3
(七)、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2。
(八)、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九)、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24日召开的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 )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帐户卡:
授权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深市挂牌投票简称 | 深市挂牌投票代码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738496 | 精工投票 | 无 | 无 | 3 | A股 |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长江精工 | 1 | 关于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购买的议案 | 1元 |
长江精工 | 2 | 关于为广东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2元 |
长江精工 | 3 | 关于对部分公司所控制企业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3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长江精工”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议案《关于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购买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96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议案《关于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资产购买的议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496 | 买入 | 1元 | 2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股票简称:长江精工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08-00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暨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产业集团”)通知,获悉精工建设产业集团已于2008年3月14日解除了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质押解除登记手续。同时,精工建设产业集团于2008年3月14日办理了该笔股票的续押手续。
截止2008年3月19日,公司限售流通股质押股份总数为1000万股,质押部分占公司总股本的4.35%。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