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概述
2008年3月17日,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与铁道部宜万铁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买方”)就第YWGZ-2包件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签订了总价为人民币194,960,900元的买卖合同。
(二)履约期限和履约地点
1、卖方按照施工单位需求计划按月组织供应,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宜万铁路各遂道口
(三)预付款
本合同签定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5%的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7.5%的预付款;剩余预付款支付时间由买卖双方商定。
(四)违约责任
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或卖方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风险。
2、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要承担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3、如果买卖双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将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承担损失和费用。
4、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买卖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60天内未能解决,应提交买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仲裁结果为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2008年3月17日经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宜万铁路建设指挥部由铁道部组建,设立地址在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503号,负责新建铁路宜昌至万州线的建设、施工和管理。铁道部宜万铁路建设指挥部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金额人民币194,960,900元,约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5.69%。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公司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产能、市场、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历次公告,上述项目合同签订后,公司近期内没有形成收益。由于建设工程受多种因素影响,故项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09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工商变更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2月21日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经营范围由原“生产销售紧固件、钨钢模具、五金制品、钢线拉丝、铁道扣件,从事非配额许可证、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紧固件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业务。”现变更为“生产销售紧固件、钨钢模具、五金制品、钢丝拉丝和铁道扣件,从事非配额许可证、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紧固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业务;从事上述同类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涉及配额、许可证、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佣金代理(拍卖除外)。”,现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经完成并领取了新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