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在杭州企业产权交易所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澳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澳辰”)51%的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为8880万元。
1、交易概述
本公司以8880万元协议受让浙江澳辰51%的国有股权,浙江澳辰将在正式取得外经贸部门批准转让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浙江澳辰是2003年7月21日依法在金华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香港金龙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浙江金龙置业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
以200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中瑞江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浙江澳辰整体净资产为174,047,733.38元。
浙江澳辰主要负责浙江省兰溪市“汇景江南”项目的开发。该项目以住宅为主,位于兰溪市马公滩区块,规划中的城南新区北翼,南临江南教育区,西靠横山大桥,紧邻杭金衢高速公路及330国道。总用地面积为319,817.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6,850平方米(不包括地下车库等面积),容积率≦1.0。该项目目前已取得7份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面积为264001.60平方米。
3、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以200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该公司整体净资产为作价依据,双方协商本次交易的价格为8880万元。
4、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基于该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项目前期运作条件已较为成熟,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项目储备和赢利能力,有利于做大做强房地产主业。
5、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08-14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