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在《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公告》中的“二、会议审议事项”中少了《公司章程修正案》,该修正案案刊登于2008年3月6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
应改为 :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二〇〇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二〇〇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二〇〇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二〇〇八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公司二〇〇七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六)公司二〇〇七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关于续聘二〇〇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监事会成员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高锦彪先生由于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荐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九)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1、合成氨、氢气供用费用;
2、仪表维护费用;
3、电力及通讯服务费用;
(十)二〇〇七年度公司薪酬方案;
(十一)公司章程修订案;
(十二)关于授权董事长签署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合同及以本公司资产作抵押的合同的议案。
现予以更正,并向投资者致歉。
附:江波先生简历
江波先生,中国国籍,汉族, 1956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1977年3月参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在陕西富平县插队,1977年招工到科后修理厂,先后任修理厂副科长、厂长助理、陕西省技术进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科后机电设备厂厂长兼党委书记、陕西科后高校产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陕西省技术进步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