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2008年03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三联商社 证券代码:600898 编号:临2008-14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近期获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向公司第二大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集团”) 就其与济南商业银行的债务纠纷事宜,下达了(2008)济中法执字第324、325、326、327号民事裁定书。由于被执行人未在指定时间履行义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如下裁定:委托山东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三联集团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765,602股。
在该笔股权被拍卖之前,三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22,782,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2%,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拍卖为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765,602股。
公司提请投资者留意近期将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拍卖公告。公司将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