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出戏言股民少赚钱能起诉吗
2008年03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周晓
周晓同志:
我曾经买入某公司的股票1000股。该公司在2007年9月22日曾表示,三个月内不会重组,但是不到一个月,该公司就停牌重组。期间,该公司股价先跌后涨,我在下跌的时候卖了股票,略有盈利。请问,我能否向上市公司追索由于其虚假陈述导致我少赚的钱吗?
浙江 李先生
李先生:
通过诉讼追索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的损失,需要有证监会或者财政部等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因此,您首先要查明该公司是否已经受到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相关责任人是否受到了法院的刑事判决。只有有了行政处罚书或者刑事判决书,您才可以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您的损失。
如果中国证监会已经作出处罚,或者法院已经判决,您可以追索该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您少赚的钱。虽然,您卖出股票后略有盈利,但该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相对导致了您的或有损失,您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该公司赔偿您的损失。
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