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证券简称:凯恩股份,证券代码:002012)股票交易价格在 2008年3月19日、20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核实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函询、电话沟通和当面交流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本公司确认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可能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事项。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形成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