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长岭首批8.83亿元债权被确认
2008年03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S*ST长岭今日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08年3月20日召开。经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无异议债权8.83亿元,其余债权需进一步审核。
据公告,截至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共计161户,申报债权总额为11.88亿元(未含劳动债权及欠交税金),管理人提请本次会议审核拟确认债权总额为10.95亿元。经依法裁定,确认双方无异议债权8.83亿元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共有137户债权人参加,占已申报债权人的8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