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3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1,5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8元人民币现金)。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3月27日;
2、除息日为:2008年3月28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08年3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8年3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对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影响
本次实施分红派息方案后,公司股东张近东和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最低减持价格承诺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承诺条款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至三十六个月之间,若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出售苏宁电器的股份,则各自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总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6.745元(如果自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其他承诺条款不变。
六、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公室
咨询电话:025-84418888-888122
咨询联系人:韩枫
传真电话:025-84467008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