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保险集团绝对控股财险
2008年03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昨日,来自中国保监会的信息显示,刚成立的阳光保险集团股权正在发生更替。
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将其各自所持有的阳光财产保险2亿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也将所持有的阳光财产保险5000万股股份转让给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后,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阳光财产保险公司10.5亿股股份,占总股本的95.45%。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
阳光保险的发展历程是以2005年7月28日阳光财产保险成立为标志。2008年1月23日,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阳光财险、阳光人寿两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产、寿险公司。
此前,根据保监会批文,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包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金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现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机恒富信用担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