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8年3月23日上午8: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周小犇因公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委托公司董事王振代行表决权。会议召开程序及参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所形成决议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红利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80,975,332.56元,按照新会计准则,以母公司2007年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799,789.5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37,405,413.81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11,580,956.86元。
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461,519,808股为基数,按每10股1.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从未分配利润中,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151,980.80元(其中:非流通股股利24,480,000元,流通股股利21,671,980.80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65,428,976.06元。
本次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认定的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原应收款项按综合比例6%和个别认定相结合的方法认定计提比例,2008年1月1 日起,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变更后的确认方法为: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2 年 10%
2-3 年 20%
3-4年 30%
4-5年 50%
5年以上 100%
公司对单项重大金额的判断标准为: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占期末总资产的比重为12 %左右,公司将占应收款款项比重超过30%的客户定义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将占应收款项比重为10%-30%的客户定义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将占应收款项比重低于10%的客户定义为其他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数追溯调整的议案
(1)所得税:公司原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从2007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因所得税政策变更,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为11,591,802.27元。其中:调增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4,464,091.00元;调增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79,806.53元。调增2007年期初留存收益11,591,802.27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10,264,700.49元、其中调增盈余公积1,140,522.28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186,579.50元。
(2)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原按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从2007年1月1日起变更为按成本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因长期股权投资政策变更,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为1,993,330.61元。其中:调增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2,161,321.41元;调减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7,990.80元。调增2007年期初留存收益1,993,330.61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1,793,998.55 元、调增盈余公积199,332.06元。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基准日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经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煤气公司股权抵债取得研究院20%、振邦化工55%、汽车燃气9.58%的股权(以上事项已于2007年10月2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因法院裁定值为2005年评估值,已不能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经讨论分析,以经调整后的目标公司在收购基准日账面净资产为公允价值,对对价超过收购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处理,对对价低于收购股权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工作安排,确定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08-002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五次监事会于2008年3月23日下午13点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如下决议:
1、 会议审议了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会议审议了《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会议审议了《公司2007年度红利分配预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80,975,332.56元,按照新会计准则,以母公司2007年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799,789.51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37,405,413.81元,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11,580,956.86元。
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461,519,808股为基数,按每10股1.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从未分配利润中,向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151,980.80元(其中:非流通股股利24,480,000元,流通股股利21,671,980.80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65,428,976.06元。
本次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7年度报告》等项决议内容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报告》等决议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监事会认为公司《2007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