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千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 去年的总金额 |
接受劳务 | 委托加工 | 北京航星科技开发公司 | 12,184 | 64% | 6,552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706所 | 3,816 | 20% | 2,052 | ||
接受劳务 | 代理进口 | 深圳航天广宇工业(集团)公司 | 3,000 | 16% | 2,620 |
合计 | 19,000 | 100% | 11,22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航星科技开发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法人代表:韩广荣;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头条76号;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加工制造机电设备(异地);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口等。
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下属单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706所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706所对外又称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事业单位,开办资金4588万元;法人代表:吕英;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西工业区96号楼;业务范围:专用高性能计算机与移动计算机、嵌入式计算机及加工外设研制;防信息泄漏计算机技术研究与开发;电子及机械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应用、软件、系统结构专业生培养等。
该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下属事业单位,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深圳航天广宇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广宇)
注册资本:1795万元;法人代表:谢伟良;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9号航天大厦B座5楼;经营范围:航天技术产品、机械、电器产品,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化工制品,进出口业务等。
航天广宇是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单位,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分别与受托加工关联方签署了《关于加工定做之协议书》,作为委托加工事项之原则协议,根据协议规定,承揽方为公司加工产品的条件和价格将不高于承揽方向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加工的条件和价格,并给予公司同等条件下优于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公司能够以优于承揽方提供的条件或价格从任何第三方得到相同的加工服务,则公司有权选择与该等第三方建立委托加工关系,并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揽方发出通知终止未履行完的合同。
经询价比较,公司本年度将继续委托航天广宇代理进口元器件,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以及《股票上市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与该公司签订代理进口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就委托该公司作为本公司元器件的进口代理商相关事项做原则约定,本公司将根据生产需要与其签订代理进口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金税卡、读卡器的加工采用了委托加工方式,本公司在进行了价格比较和生产环境的考察后选择了北京航星科技开发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706所作为本公司的外协厂家,二者均为同时从事军品生产的单位,生产环境保密性高,可以满足本公司商用密码产品保密性的要求。本公司通过进行价格比较、原则协议、关联交易回避制度以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方面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规范。
鉴于本公司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本公司生产必需的元器件一直是委托航天广宇进行的,并经过了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本年度经询价比较,该公司的报价是公平的,由于该公司是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下属的专业进出口公司,其履约能力亦有一定的保障,因此本年度公司将继续委托该公司代理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五、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第十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2008年委托加工关联交易事项和2008年度原材料进口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已分别与上述委托加工单位签订了《关于加工定做之协议》,作为公司委托加工的原则协议,公司将根据年度生产计划与上述加工单位签署《加工定做合同》、《委托加工任务书》。
公司将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与航天广宇公司签订本年度的原材料代理进口关联交易协议,对交易价格、履约条件等进行约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加工定做之原则协议》、《代理进口协议》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