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非关联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3月14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文件,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12人,其中关联董事洪敬南先生、张彦飞先生、孙广相先生、郭孔丞先生、李镛新先生、黄小抗先生、时国庆先生、冒泽泉先生共8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佟常印先生、邢炜女士、刘菱辉先生、张祖同先生共4人投票表决,并于2008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鉴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所属的国贸行政楼位于国贸三期工程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公司依据国贸三期工程进度需对国贸行政楼进行拆迁。
同意公司以所属国贸西写字楼(1-7层)的房产对有限公司进行拆迁补偿。依据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国贸行政楼、国贸西写字楼(1-7层)的房产价值评估报告[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4号、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6号](评估报告摘要附后),国贸行政楼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955万元,国贸西写字楼(1-7层)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871万元,差额人民币84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偿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据此与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贸行政楼拆迁补偿的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贸行政楼拆迁补偿的协议》事宜的批准程序符合法定要求,本次交易遵循了平等、有偿、等价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07 股票简称:中国国贸 编号:临2008-009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非关联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国贸三期工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建设规模为54万平方米,本公司已获得该工程规划用地范围的拆迁许可。国贸行政楼房地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在国贸三期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总占地面积为3236.5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43.14平方米,属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有限公司”)资产。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国贸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建筑面积为21040.66平方米,属本公司资产。为建设国贸三期工程,本公司将拆除国贸行政楼,以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对国贸有限公司进行实物补偿,双方签署《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贸行政楼拆迁补偿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二) 关联关系
由于国贸有限公司拥有本公司80.14%的股份,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董事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本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国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该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性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成立日期:1985年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孙广相
注册资金:2.4亿美元
经营范围:为国内外经贸企业和商务人员及旅游者提供并经营下列项目:写字楼及楼宇管理服务、宾馆、公寓及配套的餐饮、宴会、会议、展览、展销、商场(含出租)、幼儿园、商务中心、汽车综合服务、收费停车场、文化娱乐及相关服务;提供对外经贸信息和咨询服务;利用本中心广告牌发布广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国贸行政楼房地产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在本公司国贸三期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总占地面积为3236.5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043.14平方米,属国贸有限公司资产。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国贸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建筑面积为21040.66平方米,属本公司资产。为建设国贸三期工程,本公司将拆除国贸行政楼,以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对国贸有限公司进行实物补偿。依据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4号、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6号],国贸行政楼房地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8,955万元,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评估值为人民币18,871万元,差额人民币84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偿国贸有限公司。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 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本公司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为拆除国贸行政楼,以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对国贸有限公司进行实物补偿
交易价格:人民币18,955万元
支付方式:以国贸西写字楼(1-7层)房产对国贸有限公司进行实物补偿,差额人民币84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补偿国贸有限公司。
生效时间: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经双方各自履行完相应审批程序后生效。
(二) 定价政策
依据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4号、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6号]相关评估值确定交易价格。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鉴于国贸行政楼位于本公司国贸三期工程规划用地范围内,根据国贸三期工程进度,须对其进行拆除。因此,本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4号、京杜鸣估G字(2007)第296号]相关评估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均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定批准程序,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4日
附件: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行政楼(综合楼)
市场价值估价报告摘要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公司对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行政楼(综合楼)(以下简称估价对象)的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了估价。
估价对象: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行政楼(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1,043.14平方米综合用途房产及相应3,236.51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估价目的:对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拆迁当事人拆迁补偿方案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估价时点:2007年6月30日。
估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我公司所掌握的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有关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调查所获取的资料。
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行政楼(综合楼),即建筑面积为11,043.14平方米综合用途房产及相应3,236.51平方米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在2007年6月30日的估价结果如下:
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结果总价为人民币18,955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亿捌仟玖佰伍拾伍万元整),评估单价为17,165元/平方米。
以上内容摘自估价报告书,欲了解本估价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估价报告书全文。
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8日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西写字楼(L1-7层)
房产估价报告摘要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方委托,我公司对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一期)西写字楼(L1-7层)(以下简称估价对象)综合用途房产的现时市场价值进行了估价。
估价对象: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一期)西写字楼(L1-7层),建筑面积为21,040.66平方米综合用途房产。
估价目的:对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拆迁当事人拆迁补偿方案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估价时点:2007年6月30日。
估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我公司所掌握的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有关资料及估价人员实地查勘、调查所获取的资料。
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一期)西写字楼(L1-7层),即建筑面积为21,040.66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于2007年6月30日的估价结果如下:
房产市场价值估价结果总价为人民币18,871万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亿捌仟捌佰柒拾壹万元整),评估房产单价为8,969元/平方米。
以上内容摘自估价报告书,欲了解本估价项目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估价报告书全文。
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