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到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有董事9人,实有9人。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审议,并以传真形式进行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2008年,公司承建的新建工程按照业主规定需缴纳合同价10%的保证金,由于工程已陆续开工,公司已在部分续建及新建工程项目中垫支了部分资金,为确保各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元),此贷款为信用贷款,期限为壹年,在贷款期限内公司将按期归还所贷款项。
此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西藏天路 股票代码:600326 编号:临2008—004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24日(星期一)在公司6610会议室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到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洛桑曲加先生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实有监事3人,应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此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有效,会议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