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24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杭州市机场路163号杭州万好万家商务酒店3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114472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孔德永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瑞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53.06%股权的议案。
2008年3月7日,经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的瑞安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53.06%股权以1591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黄锦明、自然人蒋朝福、自然人林玉霜。并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447249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黄夏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好万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