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成立保险调解委员会
2008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卢晓平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5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
即日起,购买了保险的消费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遇到争议时,除仲裁和法院诉讼之外,将多一个解决纠纷的渠道——只要符合“申请调解的当事人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公司,有具体调解请求及事实、理由,不涉及保险精算标准和生命表,未申请仲裁或提出诉讼的”等条件,均可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委员会承诺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消费者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费用。
据悉,为保证调解协议得到有效执行,调解委员会成立当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还组织近60家保险公司的代表,签订了《北京保险合同纠纷调解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