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10.90元,共计派发现金收益 2,180,000,000.00元,加计本基金于2007年8月20日实施的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所派发的现金收益400,000,000.00元,占可分配收益的90.28%, 剩余部分277,704,007.63元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基金裕阳2007年12月3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3.7466元, 收益分配后, 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2.6566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目前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8年4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裕阳的全体持有人。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08年4月8日
除息交易日:2008年4月9日
红利发放日:2008年4月17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拟于2008年4月14日16:00前将基金裕阳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红利发放日前的第一交易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五、咨询办法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1155,95105568(免长途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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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