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3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景气基金
基金代码:121002
深交所行情代码:1612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4月29日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307,050,333.10份
(二)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积极投资、追求适度风险收益”,即采取积极混合型投资策略,把握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机会,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追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健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通过研判行业景气状况、行业经济变化前景、股票市场未来走势和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变动趋势、以及利率预期和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的基础上,贯彻实施以下投资策略:
1、类别资产配置策略
除现金资产外,本基金所涉及的类别资产配置,主要是景气行业先锋股票组合与债券投资组合的投资配置。
本基金具有积极型股票—债券混合基金特征,其中,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的基准配置比例分别为75%、20%和5%、,但股票和固定收益证券两大类盈利性资产可依据市场风险收益状态进行调整,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即:在基准比例基础上,运用优化型动态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调整股票与固定收益证券两类资产配置比例,以便在保障固定收益证券组合产生的稳定收益的同时,灵活地根据股票市场变动趋势,适时跟踪调整股票投资比例,在牛市时增持股票,熊市减持股票,获得风险有效控制下的收益最大化。
2、股票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市场系统风险的基础上,遵循行业优化配置和行业内部股票优化配置相结合的投资策略。以行业和个股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为核心,遵循合理价值或相对低估值原则建构股票组合。依据持续的行业和个股投资价值评分结果调整行业与个股的配置权重,在保障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集中投资于有较高投资价值的景气行业先锋股票。
(1)在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景气周期监测的基础上,从经济周期因素评估、行业政策因素评估、产业结构高级化因素评估和行业基本面指标评估四个方面遴选景气行业并展开行业相对投资价值评估,依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投资组合中的不同行业股票的权重,把握行业轮换投资机会。
(2)通过公司基本面的深度研究和市场面的权衡比较,在运用主业显著标准、行业地位标准和市场地位标准确定有行业代表性的股票初选库后,综合评价公司经营素质、未来盈利增长前景及盈利增长的稳定性和持续性,根据成长性和价值性指标遴选出行业先锋股票备选库。在此备选库的基础上,以未来两年的预期动态市盈率为主要定量参考指标,结合公司基本面、行业内竞争地位和独特性、股票流动性和股票市场运行特点,给出各行业先锋股票的投资价值排序评价。最后,依据相应的投资价值排序评价确定行业内股票配置结构。
3、债券投资策略
采取主动投资管理策略,通过利率预期、收益曲线变动趋势研判,在有效控制系统风险的基础上,贯彻实施以下具体投资策略:
(1)在收益曲线变动趋势研判和估值分析的基础上,债券投资遵循合理价值或低估值原则建构组合,并以久期管理为中心,采取利率预期互换策略、收益差互换策略、定息与浮息债互换策略调整组合配置结构;
(2)根据债券组合头寸,利用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利率差异和市场短期失衡现象,合理进行无风险或低风险套利,最大化短期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1)考量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Value Price)”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3)根据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本基金投资权证的具体比例。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取积极型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具有适度风险回报特征,其风险收益高于平衡型基金,低于纯股票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负责人:苏日庆
联系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电子邮箱:service@ubssdic.com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建春
联系电话:(010)68560675
传真: (010)68560661
电子邮箱:zjc@cebbank.com
(五)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ubssdic.com
本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楼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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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利润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国投瑞银景气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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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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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国投瑞银景气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年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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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国投瑞银景气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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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现有员工83人,其中49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六只基金,包括两只封闭式基金和四只开放式基金。
基金经理袁野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天骥基金基金经理、国信证券基金债券部投资经理。2002年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自2007年3月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对基金经理进行了调整,自2007年2月1日起由陈剑平先生单独担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邢修元先生不再担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职务。
自2007年3月16日起聘请袁野先生担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与陈剑平先生共同管理该基金。
自2007年4月28日起由袁野先生单独担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陈剑平先生不再担任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职务。
(二)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股票市场在今年的表现可以分为清晰的上涨-下跌-再上涨-再下跌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年初持续到5月份的低价股和题材股的上涨行情,这一阶段市场热点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低价股和有资产注入概念的题材股表现强劲,到行情的中段市场估值较低的行业板块如钢铁股、电力股、和煤炭股等蓝筹绩优股也开始走强,刺激散户入市的热情空前高涨,指数冲上了4300点的历史新高,成交量也放大至平均每天3000亿元以上。伴随着股票市场的良好表现,基金净值也出现了较好的增长。第二阶段在进入5月下旬以后,以财政部出台提高印花税为标志,市场指数连续几天出现大跌,上证指数在3600点附近企稳后,市场开始进入为期二个月的大幅震荡整理时期。第三阶段以银行、地产等蓝筹股板块的大幅上涨为主线,在上市公司07年度半年报业绩增长近8成、基金发行节奏加快、市场流动性充裕和政策面转暖的情况下,A股市场在度过5-7月份的强势调整期后,重拾升势,上证指数一举创下6124点的历史新高。与此同时,市场的估值水平也大幅上升,截止三季度末,沪深300指数07年市盈率由6月末的28倍上涨到39倍,涨幅达39%,08年市盈率则由22倍上涨到30倍,涨幅达35%,蓝筹股的泡沫开始显现。在第四阶段,随着十七大的召开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结束,市场对宏观紧缩的预期进一步加强,再加上股票处于高估值水平,市场开始出现新的调整。
自今年年初以来,我们在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策略方面,一直保持了对资产的分散化和均衡化的配置策略,因此基金净值的增长相对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5.1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7.87%。本基金本报告期间业绩表现低于比较标准。
展望2008年,我们认为市场面临越来越多的不明朗因素,其中包括:1)股票整体价格经过2007年的大幅上涨,管理人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机会减少;2)国内采取的紧缩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时间和力度;3)随着全球市场一体化的加强,外围股市的大幅波动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和影响;4)“大非”限售股解禁的规模越来越大;5)新股发行及其再融资节奏的加快。伴随着这些不明朗因素的显著化,我们相信2008年市场的震荡和波动会比2007年频繁和剧烈,因此在操作策略上,我们会适当改变2007年年分散投资、均衡配置的策略,而会采取向零售、食品、交通运输、交通基建、钢铁、煤炭、医药和农业等业绩稳定增长,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的行业集中配置;同时在2008年我们会加大波段操作的力度,力求通过基金仓位的变化来尽量平滑指数可能出现的剧烈波动。
在此,我们感谢基金持有人对我们过去一年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力争在新的一年里以满意的投资回报回馈广大投资人对我们的信任。
(四)内部监察工作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充分发挥监察稽核工作的作用,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有效性,为公司业务规范运作提供保证和支持,确保公司的业务运作能切实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充分意识到投资业务规范化的重要性,引入国际先进的风险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本年度重点安排对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和信息系统管理五个核心业务的合规性监察,对其它业务也作定期检查安排,原则上保证每年对所有的业务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的稽核,不漏死角。
本基金管理人对公司投资管理等重要业务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多环节控制:
事前审查审核: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将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规定的各种投资禁止、投资限制和定量化监控指标在交易系统中进行阀值设置,基金投资如果超出限制,系统将拒绝执行指令并及时报警。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基金宣传材料等对外披露信息文稿,在上报核准和对外发布前必须经过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督察长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事中实时监控:交易部设立实时监控岗位,对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进行执行前的审查,发现违法违规和越权行为,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监察稽核部、督察长。监察稽核部也对基金投资的关键环节实行实时监控。
事后检查督促:监察稽核部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稽核结合,并以现场稽核为主的方式对基金投资进行检查。非现场稽核主要是通过计算机系统观察每日的交易情况,从中分析是否有违规交易行为。现场稽核主要是对公司各业务环节进行定期的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对主要业务部门及重点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监督整改。
四、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依据《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景气基金)。
2007年度,中国光大银行在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2007年度,中国光大银行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
2008年3月21日
五、审计报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年度会计报表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7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
后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续)
2007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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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基金份额净值 1.0037 元,基金份额总额5,307,050,333.10份。
后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利润表
2007年度
人民币元
■
后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7年度
人民币元
■
后附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一、基金设立说明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8号文《关于同意中融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的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29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195,838,983.2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股票和债券的许可变动范围分别为75%~20%和20%~75%,其中基金股票部分主要投资于景气行业先锋股票,投资于这类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的80%。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上述投资比例从其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同业存款利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75%*中信标普300 指数。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监会计字[2006]23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本基金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要求追溯调整的项目在相关会计年度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表述,具体影响参见附注三、11。
可比年度财务报表的列报方式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了重述。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3.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第(4)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系认股权证。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4)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5)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目前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2007年7月1日前,按其成本价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根据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11月13日前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证券,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2006年11月13日后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3)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收盘价估值;
(4)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该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估值;
(5)未上市债券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以不含息价格计价,按成本估值;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6)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权证,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7)未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8)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2007年7月1日前,从配股除权日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市场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2007年7月1日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9)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按以下方法分别计算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获得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债券部分时,按成本估值;获得权证部分后,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报价和权证报价分别确定当日债券和权证的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3)、(4)、(6)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10)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11)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基金,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基金目前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 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实际成交价款入账,应支付的相关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未上市债券和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投资收益;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2007年7月1日前,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2007年7月1日起,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等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成交日获得债券,按分离交易可转债的面值确认债券成本;;于权证获得日,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债券和权证的报价计算出两者分别占面值的比例,根据此比例来确认债券和权证分别应承担的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2007年7月1日前,以协议金额列示,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利息;2007年7月1日起,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交易所上市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2007年7月1日前,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2007年7月1日起,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投资收益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总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2007年7月1日前,按协议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2007年7月1日起,按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2007年7月1日前,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2007年7月1日起,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于2007年7月1日之前,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在持有人权益中“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中核算;已实现损益平准金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自2007年7月1日起,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下转D94版)
序号 | 主要财务指标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2005年度 |
1 | 本期利润 | 1,704,734,118.97 | 551,842,369.76 | 103,331,246.30 |
2 | 本期利润扣减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净额 | 1,682,630,524.50 | 465,593,021.95 | 6,961,601.42 |
3 | 加权平均份额本期净利润 | 0.5117 | 1.0598 | 0.0742 |
4 | 期末可供分配份额利润 | 0.0037 | 0.7991 | -0.0418 |
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326,857,855.92 | 649,050,437.67 | 1,172,332,762.84 |
6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37 | 2.0150 | 1.0169 |
7 | 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 | 95.17% | 116.19% | 7.11%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3个月 | -1.82% | 1.44% | -2.37% | 1.47% | 0.55% | -0.03% |
过去6个月 | 28.27% | 1.44% | 30.19% | 1.55% | -1.92% | -0.11% |
过去1年 | 95.17% | 1.65% | 107.87% | 1.72% | -12.70% | -0.07% |
过去3年 | 351.93% | 1.29% | 266.67% | 1.31% | 85.26%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29.06% | 1.20% | 219.74% | 1.26% | 109.32% | -0.06% |
年 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备 注 |
2004 | ―― | 2004年未分红 |
2005 | ―― | 2005年未分红 |
2006 | 1.10元 | 2006年3月3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 2006年8月8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80元 |
2007 | 18.59元 | 2007年8月23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元 2007年9月3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36元 |
合 计 | 19.69元 | ―― |
资产 | 附注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重新编制 | |||
银行存款 | 五、1 | 639,246,066.68 | 44,172,459.99 |
结算备付金 | 5,651,648.67 | 2,817,096.97 | |
存出保证金 | 2,953,291.73 | 1,356,259.7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2 | 4,593,929,697.16 | 670,491,397.01 |
其中:股票投资 | 五、2 | 3,486,193,112.56 | 482,197,037.40 |
债券投资 | 五、2 | 1,107,736,584.60 | 188,294,359.6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五、3 | 44,738,766.18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7,606,304.25 | 21,023,798.13 | |
应收利息 | 五、4 | 11,067,975.67 | 1,566,343.93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5,987,543.70 | 200,670.60 | |
其他资产 | -- | -- | |
资产合计 | 5,351,181,294.04 | 741,628,026.33 |
负债 | 附注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重新编制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89,831,425.41 | |
应付赎回款 | 13,413,726.17 | 418,918.79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六、4 | 6,488,353.35 | 779,582.42 |
应付托管费 | 六、4 | 1,081,392.23 | 129,930.41 |
应付交易费用 | 五、5 | 1,979,109.25 | 697,504.79 |
应付税费 | 451,961.00 | 64,561.00 | |
应付利息 | 五、6 | -- | 50,785.17 |
应付利润 | -- | -- | |
其他负债 | 五、7 | 908,896.12 | 604,880.67 |
负债合计 | 24,323,438.12 | 92,577,588.66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五、8 | 5,307,050,333.10 | 322,104,252.65 |
未分配利润 | 19,807,522.82 | 326,946,185.0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26,857,855.92 | 649,050,437.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351,181,294.04 | 741,628,026.33 |
项目 | 附注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重新编制 | |||
一、收入: | 1,829,285,418.39 | 573,601,741.22 | |
1.利息收入 | 27,517,303.80 | 5,466,547.28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3,613,729.50 | 403,640.15 | |
债券利息收入 | 23,897,634.30 | 5,062,907.13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5,940.00 | -- | |
2.投资收益 | 1,774,801,441.97 | 480,500,490.34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五、9 | 1,764,561,211.53 | 463,165,107.47 |
债券投资收益 | 五、10 | -1,717,227.70 | 3,588,420.1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五、11 | -303,604.12 | 9,204,690.72 |
股利收益 | 12,261,062.26 | 4,542,272.0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五、12 | 22,103,594.47 | 86,249,347.81 |
4. 其他收入 | 五、13 | 4,863,078.15 | 1,385,355.79 |
二、费用: | 124,551,299.42 | 21,759,371.46 | |
1.管理人报酬 | 六、4 | 52,627,301.55 | 10,498,632.35 |
2.托管费 | 六、4 | 8,771,216.86 | 1,749,772.03 |
3.交易费用 | 五、14 | 54,579,163.00 | 8,100,161.81 |
4. 利息支出 | 8,142,407.53 | 989,491.50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8,142,407.53 | 989,491.50 | |
5.其他费用 | 五、15 | 431,210.48 | 421,313.77 |
三、净利润 | 1,704,734,118.97 | 551,842,369.76 |
项目 | 2007年度 | 2006年度(重新编制) | |||||
附注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322,104,252.65 | 326,946,185.02 | 649,050,437.67 | 1,152,897,308.77 | 19,435,454.07 | 1,172,332,762.84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利润) | -- | 1,704,734,118.97 | 1,704,734,118.97 | -- | 551,842,369.76 | 551,842,369.76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4,984,946,080.45 | -175,151,921.31 | 4,809,794,159.14 | -830,793,056.12 | -191,560,289.18 | -1,022,353,345.30 | |
其中:1. 基金申购款 | 8,536,568,219.99 | 186,159,484.35 | 8,722,727,704.34 | 404,630,035.44 | 61,993,380.73 | 466,623,416.17 | |
2. 基金赎回款 | -3,551,622,139.54 | -361,311,405.66 | -3,912,933,545.20 | -1,235,423,091.56 | -253,553,669.91 | -1,488,976,761.47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五、16 | -- | -1,836,720,859.86 | -1,836,720,859.86 | -- | -52,771,349.63 | -52,771,349.63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 5,307,050,333.10 | 19,807,522.82 | 5,326,857,855.92 | 322,104,252.65 | 326,946,185.02 | 649,050,437.67 |
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