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后续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
2008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08-00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后续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东电集团”)于2007年5月16日签署的《收购协议》,东电集团将在其换股要约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锅炉”)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东方锅炉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向本公司转让其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时购得的不超过128,250,000股东方锅炉股份(不超过东方锅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1.95%)。
截至2008年1月26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接受要约的股份总数为126,905,730股,截至2008年2月29日,该126,905,730股东方锅炉股份已过户至东电集团。
本公司与东电集团已于2008年3月22日签署《关于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二次成交之交割股份数量及对价金额确认函》,双方确认:东电集团根据《收购协议》应后续转让给本公司的东方锅炉股份数量为126,905,730股,约占东方锅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1.61%;本公司收购上述东方锅炉股份的对价为人民币2,799,884,194元。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