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B股股价在2008年3月17日到3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
2、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拟对其增资1.5亿元人民币。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B股股价在2008年3月17日到3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征询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丽集团”)于2008年3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汇丽集团的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集团”)对汇丽集团增资1.5亿元人民币,汇丽集团除三林集团以外的其他股东均放弃按实缴出资比例增资的权利。汇丽集团的股东于2008年3月25日签署了《上海汇丽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意向书》。增资前,三林集团直接持有汇丽集团11.11%的股权,增资完成后,三林集团有可能成为汇丽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具体要看增资完成后三林集团持有汇丽集团的股权比例,而增资完成后三林集团持有汇丽集团的股权比例尚需以汇丽集团经审计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
2、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生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予应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三林集团对汇丽集团增资事宜尚处于签署《增资意向书》阶段,三林集团能否成为汇丽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尚需以汇丽集团经审计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大公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