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3月25日在公司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参加,全体监事列席,贾鸿祥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如下:
本公司于2008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报审计机构,并于2008年3月11日予以公告;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授权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议案。
因上述议案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时间:2008年4月11日10:0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报审计机构;
2、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参加人员:2008年4月1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股东的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4月1日,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4月7日。截至上述股权登记日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登记办法: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于2008年4月9日下午16:00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亦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方式:
电话:86-22-23281780 传真:86-22-23286115 联系人:姜涛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7号 邮编:300204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参加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