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强债券信用评级作业管理
2008年03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本报记者 苗燕
央行日前下发《关于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要求有债券评级资格的国内评级公司做好现场访谈作业管理。
《通知》要求,信用评级机构要认真做好现场访谈工作,深入、详尽地了解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按月填写《信用评级机构现场访谈作业情况表》,于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业内人士指出,《通知》主要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作业行为,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作业的管理,对债券发行人高层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访谈,是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实地调查中的重要步骤,也是信用评级分析的重要基础之一。
《通知》规定,信用评级机构初次对某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5天,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45天。信用评级机构连续对某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时,从初评工作开始日到信用评级报告初稿完成日,单个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10天,集团企业主体的信用评级或债券评级一般不少于20天。